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采购公告 更正/澄清公告 结果公告 采购前调查(公示)

广州艺术博物院公开选定广州美术馆陈列概念初步设计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州艺术博物院 的委托,对 广州艺术博物院公开选定广州美术馆陈列概念初步设计单位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165CG04-ZCY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艺术博物院公开选定广州美术馆陈列概念初步设计单位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公开选定广州美术馆展陈概念初步设计单位

   2、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一章资格证明);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5、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6、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6月02日 至 2016年06月2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层自编506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622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622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6 月 02 日 至 2016 年 06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广州艺术博物院 地址:广州市麓湖路13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20-83659252
传真:020-83659386 邮编:510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层自编506房
联系人:赖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传真:020-37803115 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赖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