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海丰县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潮安区、海丰县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海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丰县嘉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海丰县嘉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潮安区、海丰县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1.2建设地点:汕尾市海丰县。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性质为农业建筑,其中①海丰县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670.15㎡,建筑高度约为 16.6m,建筑层数地上一层。②潮安区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523.26㎡,建筑高度约为 15.725 m,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具体详见施工图等具体规模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 本项目建筑性质为农业建筑,其中①海丰县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670.15㎡,建筑高度约为16.6m,建筑层数地上一层。②潮安区供销烘干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为523.26㎡,建筑高度约为15.725 m,建筑层数地上一层。
2.2.3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664,978.26元,其中①潮安区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296,860.55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162,547.82元。②海丰县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368,117.71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14,003.98元。(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投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本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④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6拟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7投标人财务及纳税状况良好, 近三年(即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年份的财务报表);
3.8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11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4.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7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处。
4.5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3年10月8日09时0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5.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5.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丰县嘉丰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雨雯 联系电话:15915721895
地址:海丰县城东镇生态科技城四期KJC-01-0201-03地块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7803113-80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整层
招标监管机构:广东天禾农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0-87773051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9 号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