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3年广州合唱团及广州民族乐团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2306CC05-ZCY2
项目名称:2023年广州合唱团及广州民族乐团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2023年广州合唱团及广州民族乐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2)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按实际情况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响应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已办理获取并成功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至 2023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获取、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具体事项可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售后不退。
(二)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滘中路288号
联系方式:林小姐,020-288328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
联系方式:陈小姐,020-37803113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