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采购公告 更正/澄清公告 结果公告 采购前调查(公示)

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农村路灯管养项目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农村路灯管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Z1510CG33-ZCY2,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6年01月04日至2016年01月08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芳 采购人联系人: 温秀珍
电话:020-37803113 电话:87858093
传真:020-37803115 传真:87858093
联系地址:东风东路701号5层506室 联系地址:从化区吕田镇中新北路68号
邮编:510080 邮编:510950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发大厦支行  
帐号:101001516010016333  
  1. 采购项目编号:Z1510CG33-ZCY2。
  2.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农村路灯管养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1年。
  6. 采购预算:75.6423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吕田镇人民政府农村路灯管养项目
    2、项目内容:农村路灯维修及维护管养
    3、采购预算:75.6423万元
    4、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8. 供应商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  投入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以上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资格证、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社保须提供有限的网上查询途径包括用户名、密码等);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1月01日起至2016年01月20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厅大楼)五楼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12.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