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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5月23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204AG14-ZCY3

项目名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生物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60,452.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生物实验室)

合同包预算金额:2,360,452.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教学专用仪器 生物实验室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2,158,552.00 -
1-2 教学专用仪器 PCR仪①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0,700.00 -
1-3 教学专用仪器 PCR仪②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1-4 教学专用仪器 单道移液器 26(套) 详见采购文件 122,200.00 -
1-5 教学专用仪器 高速离心机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3,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服务及验收交付采购人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同时提供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2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报价)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物实验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生物实验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报价)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者同一子项目的采购活动的,关联企业各方均投标无效,并应当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和承担相应的处罚。(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4月29日 至 2022年05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5月23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四)【注:自2022年5月23日14时0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华附中湾区学校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坤二路99号

联系方式:020-62969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3层整层

项目联系人:钟裕芬    联系方式:020-37803113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