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广州市文化馆演艺及培训设备采购项目(Z1805AC10-ZCY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文化馆”的委托,对“广州市文化馆演艺及培训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Z1805AC10-ZCY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演艺及培训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51.9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数量、包组最高限价、交货(完成)期及本项目采购预算:

包组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包组最高限价 交货(完成)期 本项目采购预算
包组一 文艺设备 1批 人民币35.9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 人民币51.9万元
包组二 培训设备 1批 人民币16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完成
2、项目需求及要求:货物的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请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财库〔2007〕119号)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③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④落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意见(财库〔2006〕90号)⑤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国办发〔2007〕51号)⑥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报价,但应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5.报价人磋商报价超过包组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6.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7.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六、报价人资格(适用包组一、包组二)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②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具有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一章资格证明)④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报价人: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⑤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一)现场报名:①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二)邮寄报名:通过邮件方式递交以上资料,具体事项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020-37803113)(如需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一)、(二)方式均须同时提供报名经办人资料:①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经办人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潜在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以上资料除作报名登记核对使用外,报价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再次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6月5日起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年6月15日上午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艺苑路47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19472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东风东路701号5层506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传真:020-37803115 邮编:51008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