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8年度第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重招)(Z1712AC02-ZCY5CC)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的委托,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8年度第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Z1712AC02-ZCY5C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8年度第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8.2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服务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食材采购
2、项目需求及要求:货物、服务的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请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财库〔2007〕119号)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11〕181号)③落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国办发〔2007〕51号)⑤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①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②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六、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②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一章资格证明)。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⑤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⑥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⑦报价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经营清真食品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一)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③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经营清真食品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邮寄报名:通过传真方式递交以上资料,具体事项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020-37803113)(如需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一)、(二)方式均须同时提供报名经办人资料:①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经办人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潜在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以上资料除作报名登记核对使用外,报价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再次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4-29至2018-5-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8-5-9 9: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5-9 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5-2至2018-5-8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编号:Z1712AC02-ZCY5CC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2018年度第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重招)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8.2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服务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食材采购
2、项目需求及要求:货物、服务的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请详见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3、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财库〔2007〕119号)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11〕181号)③落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国办发〔2007〕51号)⑤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⑥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①成交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②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六、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②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提供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中第一章资格证明)。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⑤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报价保证金。⑥报价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⑦报价人具有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经营清真食品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一)现场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③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④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经营清真食品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邮寄报名:通过传真方式递交以上资料,具体事项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020-37803113)(如需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一)、(二)方式均须同时提供报名经办人资料:①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经办人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潜在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以上资料除作报名登记核对使用外,报价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再次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4-29至2018-5-8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8-5-9 9: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8-5-9 9: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5-2至2018-5-8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 采购人: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元岗路元岗北街161号 |
联系人:廖先生 | 联系电话:020-87077703 | |
传真:020-87077710 | 邮编:510000 | |
(二) |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地址:东风东路701号5层506室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 |
传真:020-37803115 | 邮编:510080 | |
(三) |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 联系电话:020-37803113-802 |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磋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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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18-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