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1801AG02-ZCY4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垃圾运输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数量、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及交货期: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交货期
25吨后装式垃圾压缩车 5 人民币375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
备注:
  1、项目需求及要求:货物及服务的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请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2、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财库〔2007〕119号)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③落实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意见(财库〔2006〕90号)④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国办发〔2007〕51号)⑤落实《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总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也将视为无效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5、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②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具有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⑤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一)现场报名:①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二)邮寄报名:通过传真方式递交以上资料,具体事项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020-37803113);(如需邮寄,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收件方付款形式寄出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一)、(二)方式均须同时提供报名经办人资料:①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以上资料除作报名登记核对使用外,投标人仍须在投标文件中再次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1-19至2018-2-7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和下午2:00-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8-2-8 14:30
七、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八、开标时间:2018-2-8 14:30
九、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止
十一、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88号
  联系人:曾小姐 联系电话:020-84755508
  传真:020-84755508 邮编:0000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东风东路701号5层506室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传真:020-37803115 邮编:51080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