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新疆班经费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的委托,对“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新疆班经费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F1705AC09-ZCY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新疆班经费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数量、单位及最高限价:

包组号 包组名称 数量 包组最高限价 项目最高预算
包1 测量工程专业设备采购 1批 18.80万元 38.76万元
包2 环境工程专业设备采购 1批 19.96万元

备注:①本次采购项目分为两个包,报价人可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报价,也可对全部包进行报价,但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②报价人报价不得高于每个包组的最高限价且不得高于项目最高预算,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③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

四、报价人资格
  1、报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①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②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报价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
     ③报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具有报价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不同的报价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报价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报价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报价;
     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一)现场报名:
     ①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如已更换使用新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②《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二)邮寄报名:通过邮寄方式递交以上资料,具体事项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020-37803113);(邮寄须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一)、(二)方式均须同时提供报名经办人资料:①若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②若经办人是报价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潜在报价人须保证所提交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以上资料除作报名登记核对使用外,报价人仍须在响应文件中再次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报名登记的报价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05-26至2017-06-04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报价截止时间:2017-06-05 14:30。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7-06-05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506室开标大厅(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05-26至2017-06-02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东横路60-1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0-37278940
  传真:020-37278940 邮编:510500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东风东路701号5层506室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传真:020-37803115 邮编:510080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发布人: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