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2403CC07-ZCY4
项目名称: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培训服务 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7月31日前完成培养工作。培训时间不少于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的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各方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上述预留份额专门面向的中(小、微)企业是指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提供且中(小、微)企业不得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评审时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分包意向协议书上述比例的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
(5)预留份额专门面向的中(小、微)企业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且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市直属学校新教师三年递进式能力提升培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天胜村16号之二
联系方式:020-83491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3层整层
联系方式:020-37803113-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冼笑青
电  话:020-37803113-814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