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丝苗米(汕尾)跨县集群产业园数字化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东丝苗米(汕尾)跨县集群产业园数字化信息平台项目(项目编号:F2211CG05-ZCY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东丝苗米(汕尾)跨县集群产业园数字化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F2211CG05-ZCY2
三、采购品目: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零叁万元整(¥5,030,000.00)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数字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需求调研、系统开发、测试及部署、系统集成、运行环境搭建、培训、并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和总体验收合格。
(三)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四)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五)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针对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时需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处。
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2年12月6日09时0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9309271转4005/4006
(二)采购人: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28号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4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
一、项目名称:广东丝苗米(汕尾)跨县集群产业园数字化平台项目
二、项目编号:F2211CG05-ZCY2
三、采购品目:C02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伍佰零叁万元整(¥5,030,000.00)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数字化平台(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需求调研、系统开发、测试及部署、系统集成、运行环境搭建、培训、并实现系统上线运行和总体验收合格。
(三)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
(四)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七、供应商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不存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五)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六)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独立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明确分工。且投标时必须提交《联合投标协议书》)。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针对联合体的牵头人。
2.联合体应遵守以下规定:投标人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投标时需约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力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其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加入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若有违反,其投标或与此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采购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任务。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责任人)或授权代表按规定签署,并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即可(投标文件中需附联合体协议)。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八、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事项可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
九、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处。
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2年12月6日09时00分00秒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22年12月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一)(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89309271转4005/4006
(二)采购人: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128号广东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4楼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三层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