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化馆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市文化馆(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文化馆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2208CC10-ZCY2)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2208CC10-ZCY2。
三、采购品目:C160399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贰仟元整(¥502,000.00);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贰仟元整(¥502,000.00)。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
(三)本项目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同时提供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本年度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本年度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具体事项可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处。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2年9月9日09时00分00秒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启时间:2022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19472
(二)采购人:广州市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47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文化馆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F2208CC10-ZCY2。
三、采购品目:C160399 其他空气污染治理服务。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万贰仟元整(¥502,000.00);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伍拾万贰仟元整(¥502,000.00)。
五、采购数量:1项。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采购项目内容:室内空气污染净化服务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
(三)本项目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四)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五)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备选方案: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响应方案参与响应,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
2.关于分包或转包:供应商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3.其他附加条件:若响应文件中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同时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同时提供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本年度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②提供本年度至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详见《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
1.供应商通过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址:www.gd-zc.net)进行下载《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严格按要求填写及加盖供应商公章。
2.说明事项:
(1)供应商须保证所登记信息合法、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成功办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2)若供应商采用邮件方式获取文件的,具体事项可我司工作人员联系(邮箱:zc@gd-zc.net)。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登记处。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00),售后不退。
十、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09时30分00秒。【注:自2022年9月9日09时00分00秒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2、提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开启时间:2022年9月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启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二)(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十一、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止。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陈小姐 联系电话:020-3780311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4219472
(二)采购人:广州市文化馆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47号
(三)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