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广东警官学院人才引进周转房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2110AG05-ZCY4

项目名称:广东警官学院人才引进周转房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53,755.00元

采购需求:采购包1(人才引进周转房家具采购):采购包预算金额:1,853,75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家具用具 广东警官学院人才引进周转房家具采购项目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 -
1-2 其他家具用具 衣柜① 18(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3 其他家具用具 衣柜② 2(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4 其他家具用具 衣柜③ 8(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5 其他家具用具 衣柜④ 36(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6 其他家具用具 衣柜⑤ 9(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7 其他家具用具 咨询服务台 1(组) 详见采购文件 - -
1-8 其他家具用具 沙发① 1(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1-9 其他家具用具 沙发② 4(张)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4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家具的交货、安装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或通过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了本项目的投标担保函的。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详见《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人才引进周转房家具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多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11月16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3层开标室(四)(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注:自2021年11月16日08时30分00秒开始受理纸质版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关于备选方案:投标人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关于分包或转包: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内容进行分包或转包。

6.其他附加条件:若投标文件中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而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落实《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所属行业依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有关规定执行。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警官学院(广东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地  址:广州市滨江东路500号

联系方式:1357012824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3层整层

项目联系人:钟裕芬联系方式:37803113

附件—招标文件格式文件

 

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