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信息公告
西区田径场翻新改造工程补充公告(JG2020-4031)
西区田径场翻新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JG2020-4031),于2020 年9月1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的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原文:(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②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现文:(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①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②选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选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选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选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二、现对原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补充修改
  1. 招标文件第49-50页评标办法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原文: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企业业绩 1.8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9分,最高得1.8分。  
5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技术负责人 3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30年以上(不含3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质量负责人 2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30年以上(不含3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造价负责人 2 (1)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1分;具有建筑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具有20年以上(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其他人员 5 (1)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建筑类专业工程师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1人、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1人、测绘工程师1人、园林工程师1人,有一名上述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扣2.5分;直至扣到0分为止。  
注:1、企业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标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取自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的数据),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

序号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企业业绩 1.8 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每项得0.9分,最高得1.8分。  
5 项目管理机构能力 技术负责人 3 (1)拟委派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的,得1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技术负责人具有30年以上(不含3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质量负责人 2 (1)质量负责人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质量负责人具有30年以上(不含3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造价负责人 2 (1)造价负责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前提下,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1分;具有建筑类(或市政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具有20年以上(不含20年)工作经验的,得1分。
 
其他人员 5 (1)除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建筑类(或市政类)专业工程师4人、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1人、建筑材料高级工程师1人,有一名上述人员不满足要求的,扣2.5分;直至扣到0分为止。  
注:1、企业业绩:选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以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为准;选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以其市政工程总承包业绩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中标金额不小于500万元的,取自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库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投标人须同时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项目业绩的网页信息打印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供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计分。
 4、工程研发能力: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奖项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信息(广州市建设宣传教育和建筑业劳保金管理中心的数据)并提交网页信息截图”或“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的不得分。
7、“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其他人员”的专业,选择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提供建筑类专业;选择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投标的应提供市政类专业;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页“序号19  26  开标评标办法”:
  原文:方式一:选取方法  七  ;(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100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80%)]×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5%。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现修改为:方式一:选取方法  七  ;(适合综合评分法四,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投标人总得分(100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80分)。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如仍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招标文件第6页“序号29  企业综合诚信评分分数”:
  原文: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以 施工企业-房屋建筑工程 排名为准。”现修改为: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 : /(不适用)
4.招标文件第7页“注”:
  原文:“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现修改为:“注:无”。
5.招标文件第32页作出如下修改:
  原文:“现文:注:以下评标办法所述企业综合诚信评价分数即投标截止当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现修改为:/ (修改类型:删除) 。
6.招标文件第34页、第35页“条款号:45.4”:
  原文:现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100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100分)×经济得分权重(80%)]×95%+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5%。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如仍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现修改为:现文:45.4计算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总得分。投标人总得分(100分)=[技术得分(20分)+经济得分(80分)。技术、经济得分权重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总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得分高的排前;如仍相同,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三、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0年91日  至2020年109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20年  9  1    00   00 分;
截止时间: 2020 年  10    9    16   0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 2020 年  10   9    16    0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四、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单 位:广州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正采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 9 月11日